当事人:胡先生
纠纷类型:房屋转让合同纠纷
案件描述:
✪ 升级当爸爸 痛并快乐着
胡先生的妻子告诉他,他要当爸爸了!兴奋喜悦之余,胡先生开始苦恼房子的问题。胡先生花了一个多月时间,几乎跑遍了整个杭州,终于看中了位于余杭区的一套近170平米的三室一厅,妻子看过后也表示满意。
8月11日,胡先生与卖家秦先生约在中介公司见面并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房款总价为3,080,000元。合同约定,2016年9月30日前,胡先生支付首付款930,000元整至第三方监管账户,并于该日申请贷款2,150,000元整;2016年11月30日前,卖家秦先生将房屋交付给胡先生。合同还规定,自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 变卦忽生 不知下一步怎么走
签完合同后,胡先生和妻子按照约定于9月30日支付了首款930,000元,并开始满怀期盼地等着房屋交付完整。可谁知道这个时候,卖家变卦了。
10月下旬,秦先生让负责本次房屋转让的中介小方联系胡先生,说房子不卖了。胡先生和妻子一下子懵了,首款付了,贷款也贷了,怎么好端端地说不卖就不卖了呢?
胡先生立即联系秦先生,要求对方给个说法。对方表示想来想去舍不得房子,就不想卖了。
“买卖是个严肃的事情,怎么能像过家家一样说不卖就不卖了?这个我肯定不会同意的。”胡先生态度非常坚定,“可能是对方看房价涨得厉害,想反悔。”
考虑到妻子的状况,加上自己工作也很忙,根本没时间也没精力再重新找房子。所以,胡先生坚决不让步,双方多次协商,依旧僵持不下。
✪ 律师提供意见 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眼看着交付日期一点点临近,胡先生觉得这么僵着也不是解决办法。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律师,律师建议他立即起诉。由于案件标的额比较大,走诉讼程序就意味着要交一大笔诉讼费,胡先生有些犹豫。
考虑再三,胡先生经另一位朋友介绍又在赢了网提交了案件。赢了网法律顾问了解了胡先生的案情后,建议胡先生可以先尝试发律师函给对方施压,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对方坚持不履行,再走诉讼途径。
“既然你的首要诉求是要房子,其他问题就可以放一放。发律师函成本低,同时可以了解对方的态度,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是最好的结果。至于违约金,可以在律师函里一并提出来,但因为有两年的诉讼时效,哪怕他现在不给,也可以等到房子过完户以后走诉讼流程处理。”负责本次案件的赵律师给出了专业意见。
双方经过沟通后,确认了律师函方案:要求秦先生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 律师函起作用 房子失而复得
11月9日,赵律师将律师函发送给对方当事人秦先生;
11月11日,秦先生联系胡先生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
“太意外了!”胡先生说,“之前反反复复沟通了那么久,对方态度都很强硬,没想到一收到律师函就退步了,可能他也没想过我会真的采取法律途径吧。”胡先生第一时间给赵律师打了感谢电话。
就在前几日,胡先生方再次传来好信息,称过户问题已经解决了,接下去只剩违约金的问题。“不着急了,房子能完成交付最重要,违约金的事,实在不行我再请赵律师帮忙处理”。胡先生的语气显得极为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