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由宁波律师吴灵辉创办
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宁波律师咨询电话
132-0574-7000
电话:132 0574 7000
律师说法

二婚的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年办理房产证,要求女方签放弃房产协议,你们怎么看?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看具体情况,虽然,是在婚后办理房产证,但是要看男方再婚前是否是以个人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支付了首付款。如果是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看具体情况,虽然,是在婚后办理房产证,但是要看男方再婚前是否是以个人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支付了首付款。如果是这种情况,即使是在婚后办理房产证,也依然可以认定为该房产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归男方所有。婚后贷款的部分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即使男方不要求女方签订放弃房屋的协议,该房屋的所有权依然是可以为男方所有,只不过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是有女方份额的。但是女方对此部分也只能要求现金的补偿,而不能要求分割房屋本身。

因为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些房产证都是要过很长时间才能办下来,这种情况我们不能单纯地以房产证是在婚后取得就认定为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还是要看购买房屋本身的行为是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婚前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一般来说,即使房产证是在婚后取得的,房产依然可以属于婚前一方所有,当然如果要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另当别论了。

所以对于题目而言,如果房屋本身就可以认定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签不签放弃协议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但是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使女方签订该协议,也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实现男方所有的目的,否则只签订协议也有可能产生争议。

如果您觉得本文有用,请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您的分享是对“揣剑”宁波律师咨询团队最大的支持。

90%以上的人还看了以下内容:
 
QQ:591408999
工作时间
9:00 - 18:00
咨询热线
×